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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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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背景材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求,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近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以下简称《披露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服务领域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一新规对于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注册会计师发展非审计业务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对比考察国内外注册会计师发展非审计业务的实践和遇到的问题后得出以下结论:会计师事务所超出审计范围从事会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等非审计业务,属于注册会计师职能的拓展;注册会计师有能力和优势从事非审计业务服务;非审计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它需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规范发展。这些研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非审计业务的发展,促进注册会计师深度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3.
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转发财政部  相似文献   

4.
<正>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既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做大做强,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形成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深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专业服务行业,是事务所健康快速发展的方向。本文立足泰安市注册会计师行业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5,(23)
<正>一、引言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财政部会计司、中注协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实施国办56号文件,在取消H股"双重审计"、推动"四大"本土化转制、证券资格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规范跨境审计业务、试行医院高校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支持自贸区会计服务创新发展、促进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健全行业基础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日前,中注协制定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针对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双备案制和事后监督处罚力度加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风险增加等重大变化,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采取系列措施。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众利益,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资本市场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2014年年报审计各项工作.事务所要以保证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为重点,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切实完善和有效实施质量控制相关政策与程序,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相似文献   

8.
为帮助新备案或拟进入证券服务业务市场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其在内部管理和承接相关证券业务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承担的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警示和指引,中注协聚焦会员关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制作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辅导读本(2021年)》(以下简称《辅导读本》)。  相似文献   

9.
<正> 日前,财政部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尽管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已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新旧《办法》各不同《办法》的出台被普遍认为是缘自国务院于今年年中发布的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名单。名单中,有两项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相关的主要内容赫然在列:取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  相似文献   

10.
2000年 6月 10日财协字〔 2000〕 56号通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证券、期货市场中的执业行为,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必须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 )。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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