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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由小到大,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多项职能:节约和控制财政支出、宏观调控经济、实现政策功能、反腐倡廉等。大部分省份实现了管采分离的有效模式,集中采购机构不断完善的操作方式和程序将政府采购推向了规范化的新层面,由过去的中介机构在政府采购的舞台唱“独角戏”,演变为今天由规范化的集采机构指导,政府采购程序更加规范化,集采机构也成为了唯一引领政府采购操作规范化进程的主导力量。但我们也应看到,政府采购行为由原来各单位自行采购变成集中采购后,许多曾经隐藏的腐败现象集中展现出来,因此,政府采购被列入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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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我国的运行模式以及产生和发展情况作了系统的总结和梳理,并提出,要应对未来的发展,集中采购机构应依托法制进程,驱动"管采"科学分离;探讨模式状况,解决机构归属不清问题;强化内审内控,完善科学采购质控流程;制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的采购文件范本;建立政府采购规范统一的信息化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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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召开的2010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恳谈会上,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用户单位、专家代表以及供应商分别对2010年全年的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和目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流,表达了各方2010年参与政府采购的体会和心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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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方式从《政府采购法》实施开始,因为其广泛性和时效性很快成为全国各省相互效仿的除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的第五种采购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