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2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9篇
计划管理   2篇
经济学   2篇
综合类   7篇
贸易经济   1篇
农业经济   1篇
  2015年   3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2篇
  2007年   5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3篇
  200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21.
目前对于金融改革与财政改革、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内在联系和制约机制,应当而且必须予以高度关注。本文分析了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二者之间搭配效果的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22.
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