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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国家在我国东北地区开始试行新一轮的增值税改革,这次改革将以前不列为销项的固定资产成本列为增值税抵减的销项,东北改革成功后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增值税的改革。本文对这次改革中的国家公权和企业私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的理论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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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重中之重。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相关明文规定,只有法律才能够调整房屋强制拆迁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全国各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拆迁管理规定、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等都属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和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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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军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2(1):95-99
公权与私权是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公权与私权并不是相互安静地存在于自身的领域中,他们经常越过彼此的边界相互干预,二者为捍卫或拓展自己的领地不断博弈,在冲突中达到平衡。公权与私权理论只是论证宏观调控公权运行与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的理论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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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自2003年成立以来,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角色备受指责。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人,国资委要根据法律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虽然以“国家的代表”作为主体,但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权利的范畴,基于这种权利“私”的性质,国资委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运作。作为政府的特设机构,国资委必定享有公权力,在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行使过程中发生利益冲突是难免的。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国资委通过什么样的平台,如何履行出资人的职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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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权力而斗争"这一说法是不合时宜的,在如今的背景下,应从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从而达到二者互动平衡的角度来实现"为了权力而妥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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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是数字技术发展的产物,具有“双刃剑”特性。算法在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其展现出的“霸权”特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算法“霸权”的形成产生了区别性歧视风险、加剧个人隐私受侵害风险和社会不公平性风险。算法“霸权”的规制可采用限制权利行使与增强义务承担两种思路,以公权力规制为主,私权利规制补充的模式,双管齐下,共同推进。在公权力规制层面,要从完善算法技术行政监管体系,创新反垄断准法规准则,构建算法公开制度三方面展开。在私权利规制层面,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优化追责程序与救济途径。面对算法应用的不断升级与变革,要保持充分的理论自信与制度自信,建立包容性与适应性强的动态法律治理体系,并积极参与全球化算法治理体系构建,以实现科技与人本的双重关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