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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本文在系统梳理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改革初期,为了满足农民的温饱诉求,党和政府逐渐认同了农民推出的“大包干”做法;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为了满足农民外出从事非农就业的诉求,党和政府赋予农民自主流转其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现在,为了满足农民享有土地财产权益的诉求,党和政府应赋予农民土地股份的权利,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按份共有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股权是集体经济的基础。改革初期以含义模糊的承包权替代含义清晰的土地股权,是为了达成改革共识;现在以含义清晰的土地股权替代含义模糊的土地承包权,是改革深化和认识与时俱进的结果。  相似文献   
292.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指出,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重点是要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和农村赖以发展的最为根本的生产要素,对其管理制度的变革在整个新农村建设制度顶层设计中占据核心地位。本文结合上海改革实践,并对照《决定》的相关精神从规范和实证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本市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一、建立土地指标市场化流转平台当前土地指标价值实现主要还是通过政府的行政调配,市场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充分盘活农  相似文献   
293.
声音     
<正>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在会议上表示。  相似文献   
294.
《中国农业会计》2021,(3):91-93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295.
<正>土地整理项目是以土地为对象,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措施,把尚未利用或已被破坏的土地资源或利用不充分的土地资源变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是一项达到扩大再生产,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建设活动。由于涉及土地,往往在土地整理中产生诸多土地权属问题,容易造成土地权属纠纷,因此,对土地整理中的与土地权属及其管理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与重要的,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96.
黄河 《中国房地产》2012,(23):40-42
村民委员会能不能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在房屋登记机构内部,认为村民委员会不能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的观点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将前述观点称为"否定说"。"否定说"的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村民委员会仅仅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不是合格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第二,《房屋登记办法》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  相似文献   
297.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但也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298.
试论农业承包合同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决不能动摇。”①具体说 ,也就是“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者集体的承包经营权 ,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农业承包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299.
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改革中,土地问题永远是一个无法绕开和回避的核心问题.统筹城乡的改革也是首先围绕土地制度的创新和改革进行的.一直以来,国家的经济发展思路是建立在工业优先和城市优先的基础上,从而导致城乡分割和三元经济结构.为了推行这一发展思路,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方面,国家采取制度歧视.本文指出了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同时也提出了应加强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保障、放松对农地产权主体行为能力的约束等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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