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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6日,中国央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并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的通告虽然基本上都是技术性语言,但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却是”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这让早已经草木皆兵的中国房地产业觉察到了某种不祥之兆。人们意识到,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忧虑已经升级,后面可能还会有一系列更加强硬的调控措施出台。第二天,沪、深股市的房地产指数全面暴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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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银监会于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对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首套且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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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消息称房贷政策将有重大调整,调整的总体思路就是限制高价房,适度控制房产炒作,降低房贷风险,具体将提高高价房的首付款成数即从2成提高到5成,并有可能参照香港的做法,实行现房贷款。笔者不想就取消期房贷款实行现房贷款加以评论,只想对这5成的首付款谈淡几点忧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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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为抑制局部的房地产投资过热和投机炒作行为,进而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央行和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相应的调控措施。一是央行3月份宣布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二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商业银行执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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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晓萍 《金融经济(湖南)》2008,(4):22-23
2007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正武下发.该<通知>中明确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这样,央行在原已明确利用贷款所购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1.1倍,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的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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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户交纳部分首付款后,将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住房消费活动。应该说,此类贷款有价值较稳定的住房作为抵押品,安全性有一定保障,但由于人民银行多次加息,使得住房按揭贷款的安全性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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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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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日,国务院出台的楼市调控“新国五条”细则中第二条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当然,这是条“老政策”,2011年初国务院出台的楼市调控“(老)国八条”中也有类似的调控政策。2011年初“(老)国八条”中提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