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9篇 |
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30篇 |
工业经济 | 121篇 |
计划管理 | 33篇 |
经济学 | 15篇 |
综合类 | 5篇 |
运输经济 | 2篇 |
贸易经济 | 13篇 |
经济概况 | 10篇 |
信息产业经济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10篇 |
2013年 | 23篇 |
2012年 | 15篇 |
2011年 | 5篇 |
2010年 | 13篇 |
2009年 | 10篇 |
2008年 | 15篇 |
2007年 | 38篇 |
2006年 | 25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4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6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5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6篇 |
1992年 | 7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21.
<正>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苏南农村,随着大量劳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承包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运而生。但从大多数地方看,发展种田大户、推进规模经营,仅仅是作为一种解决农田抛荒的权宜之计,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大量农田无偿提供给承包者经营,实际上造成了土地这一宝贵资源的流失。为了切实改变这一状况,推动农村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常熟市任阳镇从1993年秋插开始,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对种田大户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尝试,推出了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任阳镇地处阳澄淀泖地区,是常熟市主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人均耕地面积达2.15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该镇针对农业生产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引导发展种田大户,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形成了口粮田由农户各自耕种,责任田向种田能手集中,农业劳动力和土地合理配置下的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格局。至1993年,全镇共发展种田大户193户,承包耕地面积12300亩,占全镇责任田的50%。 随着种田大户的逐步增多,承包面积的不断扩大,也出现了一些 相似文献
222.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常熟市外向型经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989年克服了国际环境不利和国内诸多困难,外向型经济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全年完成外贸收购额(计划价)6.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有10个乡镇的外贸收购额超过了1000万元。二是利用外资规模继续扩大,全市新利用外资项目30个,合同外资1000多万美元,其中新办中外合资企业22家;达成补偿贸易3项,外国政府贷款2项,国际金融机构贷款3项。三是外经合作有了新的进展,市丙纶 相似文献
223.
224.
常熟丙纶厂到泰国建立了江苏省首家乡镇国外投资企业——泰国丝特(集团)有限公司。这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外资,有利于企业拓展外贸,赚取外汇,有利于企业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到国外投资时,须正确选择投资国家和地区、投资行业和合资对象,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建立合理的企业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225.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推动村组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农民群众管好钱、谋利益、办实事,已经成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民主理财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226.
资产评估建立在资产补偿理论和资金时间价值的理论基础上,微观经济中的价格和成本与资产评估中的价格和成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产业结构分析对资产评估至关重要,微观经济和产业经济影响资产评估。 相似文献
227.
研究中华商业文化是增强文化自信和提高中国本土化管理理论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之一,古豫商文化是中华商业文化的典型代表。文章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框架下,对康百万和怀庆商帮这两个典型的古豫商代表进行实例分析,发现康百万主要采取栈房制的组织结构和相公制经营管理制度,怀庆商帮主要业务是药材贸易并采用掌柜负责制的经营管理制度。在治理机制方面,两类豫商均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并均注重根据人的需求采取高效的激励方式,康百万还注重运用情感和道德治理机制,而怀庆商帮更注重运用约束性治理机制。本研究提供了基于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治理思想,丰富了公司治理理论的本土化研究,对中国企业改善治理机制有重要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28.
新《证券法》的实施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力度,其对股价崩盘风险也将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以2017~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新《证券法》实施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内在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新《证券法》的实施明显降低了股价崩盘风险。机制检验表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降低代理成本是新《证券法》抑制股价崩盘风险的主要中介。异质性分析发现,新《证券法》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在分析师关注度和市场化进程较高的企业中的表现更加明显。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仍然成立。研究对于理解新《证券法》实施的作用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现实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29.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