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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分析“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中国失灵的原因,并细致分析指标式计划管理模式的弊端。研究方法:实证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是以牺牲农民土地发展权为代价的,并且没有对已经变化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持必要的敏感,所以带来了城市肆意扩张、耕地不断减少、国有土地收益不断流失等问题。研究结论:未来的改革应着力打破国家对土地供给的高度垄断,在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产权平等和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以比例原则为指导进行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2.
中国土地利用法律中的公共参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分析中国土地利用中的公共参与现状,认识公共参与的重要性。研究方法:通过法律文本分析和案例分析,建立由"法律明确度"和"结果拘束力"组成的分析框架。研究结果:改革开放30年,中国对土地利用中的公共参与进行了很多实验,取得一定成就,法律规定也在完善,但还存在着不足,比如公共参与的结果不具有很强的拘束力,法律规定的程序存在很多的缺陷等。研究结论:完善公民在土地利用中的公共参与程序,赋予公共参与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在2013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深圳再次证明自己无愧于中国大陆“改革开放排头兵”的这个称号。12月20日,隶属于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一块农村集体工业用地,以1.16亿元的价格成功在该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挂牌出让。深圳市的这一创举,无疑让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土地改革充满期待,因此有权威媒体将其称为是中国“农地入市破冰”。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从公法视角分析何为《宪法》中所谓的城市和国家,揭开隐藏在中国国有土地所有权背后的面纱,并细致分析城市化与土地国有化错误捆绑带来的危害。研究方法:实证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宪法》第10条第1款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导致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扭曲。研究结论:废除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或者明确城市建成区即为《宪法》所规定的城市,完善全国人大、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所有权享有—行使—管理中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从法治角度梳理、分析和总结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我国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研究结果: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的“革命型土地法模式”,为国家的独立和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探索的“引导型土地法模式”,为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探索的“改革型土地法模式”,为社会主义焕发青春提供了广阔空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构建的“创新型土地法模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研究结论:百年土地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坚持人民至上是基本立场,坚持理论创新是动力源泉。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探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背景下集体土地征收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协调与衔接。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和数据比较分析。研究结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之后,其所形成的市场价格会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领域所设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构成挑战,进而会在集体土地入市和集体土地征收两个领域形成不同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结果。研究结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应当适用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应当以“规划所允许的最佳用途”为基础进行测算;国家通过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方式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此,国家应尽快完善土地税收等配套性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则应合理设定本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防止因为土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不均引发大规模社会风险。  相似文献   
7.
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我国宪法上的"国家所有",现已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且紧迫的问题。要完成这个任务,就需要对"国家所有"的知识源流,特别是这一术语进入汉语和中国法秩序的历史做系统考察。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国家所有"这一术语和相关制度源自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继承,但后者并不是要取消所有权制度,而是希望由国家来控制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来避免剥削和社会不公。法律学者要做的工作,不应当是质疑这种法秩序的正当性,而是要在尊重过往历史和现行法秩序的基础上,为其权利行使设定必要的规则,以确保"国家所有"这一项制度不脱离民主和法治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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