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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区县以下供销合作企业有158个单位,其中基层供销社123个,1986年末,可作贷款物资保证的商品资金为13871.75万元,同期银行商品流转贷款14147.56万元,物资保证不足275.81万元.物资保证不足的单位有102个,其中县公司占22个,基层社80个,在贷款物资保证不足的企业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有12个,占企业总数的7.5% 产不抵债的有5个,产不抵债的金额达150万元,最高的是崇左县江州供销社,资不抵债达73.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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