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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放管服"改革的深入,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纳税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日益提升。但与此同时,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办税便利的机会,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偷逃骗取国家税款。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维护社会税收秩序、保护守法经营纳税人的权益,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对增值税异常凭证的范围进行了归纳与整合,并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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