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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济宁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各级农税征管机关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为总揽,坚持打基础、抓管理、促征管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政策,狠抓征管措施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农业税收进一步规范。一、当前农业税收的基本现状济宁市实施税费改革两年来,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得到有效遏制;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农村税费制度开始得到规范;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有效减少了干群磨擦和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农民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增强,征收期比过去大大缩短。今年各级农税征收机关严格执行非农税征收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税款、不得代行执法权的规定,加大协税员上岗培训力度,规范了征管行为。严格执行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与正税由农税征收机关同步征收的规定,禁止乡村干部代征,堵塞了乡村两级搭车收费、加码收费的漏洞。全市有75个乡镇的农业税服务大厅夏征时投入使用,征收方式实现了由上门征收向定点常年征收的转变。各级组成检查组包镇、进村、入户,督导检查工作,倾听民意,及时纠正工作偏差,融洽了征纳关系,加快了征收进度。在抓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收的同时,加强了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使“两税”保持了较高的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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