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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发布《深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深外管[2019]19号,下称“19号文”)。19号文是在2018年《进一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深外管[2018]1号)基础上,对前海自贸区外汇管理的进一步改革。新政在资本项下外汇收入投资、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企业跨境融资便利等领域,都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  相似文献   
2.
前海探索出的专门针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海关监管、外汇监管、出口退税的操作措施,成为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加速器"。作为新兴且发展迅猛的市场业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配套政策的鼓励,更需要良好营商环境的支持。自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  相似文献   
3.
前海合作区成立以来,外商对直接以股权投资企业方式进入前海表现出浓厚兴趣。2012年11月出台的《关于深圳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操作规程,使设立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在前海成为可能;而外汇局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36号文”),则可使其投资国内项目的结汇环节享受到更多便利。  相似文献   
4.
在未来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希望外债宏观管理试点规则能够进一步优化、深入,成为我国人民币国际化的小窗口,成为企业融资发展的大舞台。2003年1月,外汇局下发了首个《外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时隔10年之后的2013年5月,发布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下称《指引》)等外债管理新规,对外债的审批、条件、额度规模及用途等做出了非常详实的规定。而本次外汇管理局推出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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