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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张某为大货车车主,2005年11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投保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中规定:“因超速等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险人将加扣20%的免赔率;损失金额1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加扣5%的免赔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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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实行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确定保险费率,但却未设想如果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带来亏损如何弥补的问题。同时,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不仅仅涉及保险公司,而且涉及其它的主体因素,如交警、受害人等。因此,强制保险费率厘定时必需兼顾几个方面的要求方能体现其合理性,如保险费不能超过一般投保人的支付能力,以避免大量的脱保现氦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等。因此,在厘定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时必需对如下因素予以客观的认识和思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保险实践中普遍将投保人缴纳保费或者保险公司签发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或者保险责任开始的条件。但该条件不是新《保险法》规定的附条件保险合同所指的条件。同时该附条件条款赋予了保险公司对要约进行承诺时或者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受时间限制的权利,该附条件条款因不具有合理性应为无效合同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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