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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国税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征管与稽查两个环节之间衔接不畅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影响了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征收管理部门征管基础工作的整体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无法为稽查提供基础保障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税收征管工作由“管户”转向了“管事”。基层征收管理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税法宣传和提供优化纳税服务上,由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自行申报、集中征收。但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些基层征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更多地强调了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而忽略了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纳税人申报什么就受理什么,对其开业、停业、资金运作、生产销售等情况不作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对其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真实,不作全面的认真核实,导致难以发现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丧失了全面掌握纳税人涉税情况的主动权,使本应贯穿全过程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了税务登记、票证发售、纳税申报和资料存储等大量静态工作阶段。一些人甚至错误的认为:纳税人申报什么就接受什么,至于偷税、漏税、帐簿记载不完善、凭证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是稽查部门的事,应该留给稽查部门去解决,从而导致了征管工作后移到了稽查环节。由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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