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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是人民银行的三大法定职能之一,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构成了商业银行日常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环节。本文通过论证金融服务中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存在的法律关系,进而提出新型的人民银行金融服务管理模式,为人民银行真正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有效提升履职效能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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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是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金融服务过程中,人民银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民银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属于何种性质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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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明确应收账款可作为质押物进行贷款,这不仅拓展了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之一。但自2007年10月8日应收账款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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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尧 《金融经济(湖南)》2009,(11):87-88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运行以来已有两年的时间,然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却十分缓慢,没有充分实现系统设计目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就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存在的障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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