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1.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对于流质契约的法律规定曾经一致地采取绝对禁止的态度,但台湾地区在民法典进行修改后,对流质契约改为相对禁止,这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抵押权的利用,也符合我国的民间习惯,并且不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我国制度与之相比显得过于保守。台湾地区的这一立法变化体现出了该方面立法的国际趋势,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2.
法治精神强调法治之法必须为良法,必须凸显人的价值。但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在法治精神方面有较大的缺失,它有悖于法治对权利的保护精神,有悖于法治的正义价值,也有悖于法治的社会功利价值。我们必须以法治的精神改造我国的这一制度,将它纳入法治的轨道中。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