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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背景:
职工董事如今的境地有些尴尬。
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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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国有企业要不要建立董事会?目前社会上乃至决策层中都有不同的声音,反映了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的特殊性与艰巨眭。笔者认为,国企坚持董事会制度仍然是不可动摇的方向,应该在制度创新中协调好诸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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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会建设须把握好的七个方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央企及金融企业内的董事会试点,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深化改革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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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经历的金融风暴,同时也掀起了一场反思公司治理机制的旋风,这对我们坚持探索国有企业的治理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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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公司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法学界、企业界和相关监管工作者普遍认为,如何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是此次修改的重点和难点。笔者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在商言商”,仅对公司治理中监事会内容提出一些意见,希望能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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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社保基金长期处于缺乏稳定的资金补充渠道且缺额巨大的尴尬局面,国有股转持显然是杯水车薪,如何破解社保基金困局,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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