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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雪婷 《现代经济》2009,8(1):91-92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汇总纳税,这就使分支机构创造的税收向总机构所在地转移,由此带来了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本文认为,实行汇总纳税与解决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并不矛盾,汇总纳税制度符合税收原则,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出现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的根源是缺乏合理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的设计,并针对《办法》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的实践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环境管理需求的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急需新的管理手段.现行的“标准一控制”型环境政策效果明显不足.需要建立“激励”型的环境税收政策体系。本文认为建立环境税收体系的关键在于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这既有必要也有可行性,并提供了两种环境税设计思路。  相似文献   
3.
在财产税改革问题上,许多专家和学者提出“租税合一”的观点,即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一并征收。本文从土地流转的视角分析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宜简单地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而应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将其作为土地的市场配置手段与财产税制度有机结合,共同实现对土地流转市场的有效调控。  相似文献   
4.
任雪婷 《税收征纳》2009,(4):9-10,13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使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认定标准由“独立核算”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确立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人所得税制。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两处及两处以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对汇总纳税企业采取由总机构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征收办法称为汇总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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