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计划管理   3篇
综合类   1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抵押权预告登记不等同于抵押权登记,并不能保证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实务中,债权人希望在房屋可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时,能第一时间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以保障自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因而提出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的设想。当前实现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仍然存在与依申请而登记原则不符、自动缴纳登记费困难等问题。文章基于改革创新的理念,认为预抵押双方在办理预抵押登记时,可通过约定在房屋可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时委托登记机构自动办理,并从金融机构提供的账户中自动划扣登记费,进而实现预抵押转本登记的自动办理。本文还对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模式及效益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各地同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3.
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业务同属民生服务事项,其办理的便捷度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本文首先分析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业务分开办理存在的问题,然后以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业务联办为例,提出构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网"新装业务联办、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网"过户业务联办两种模型,最后对业务联办产生的效益进行分析,获得业务联办可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存量房买卖一般需要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两项业务分开办理会造成申请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限延长,而且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都面临一定的风险。然而,按照现行的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审批政策,无法简单地把两项业务合并申请,进而实现业务的联办。本文提出通过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权预告登记解决业务联办的法理障碍,并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业务联办模型。通过对该业务联办模型的效益进行分析,本文认为这种方式既可以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可以有效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