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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时,审计组长在审计报告中涉及到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审计处罚的时候,审计听证的条件和程序应引起审计组长(主审员)的关注:一、审计听证的条件中国审计规范《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5%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审计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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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作出的审计决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加强内部管理,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指出了自身无法认识和发现的问题,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这是其它单位和部门无法替代的,我们对审计结果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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