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7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54篇
计划管理   11篇
综合类   22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篇
  2018年   2篇
  2017年   4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3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5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6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8篇
  2004年   9篇
  2003年   5篇
  2002年   3篇
  2001年   4篇
  2000年   4篇
  1999年   1篇
  1997年   3篇
  1996年   2篇
  199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8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保险创新     
偶见 《金融纵横》2003,(4):50-52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同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再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周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国“上世纪末达到的总体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状态。”表现在寿险发展上就是保障水平低、  相似文献   
2.
3.
保险诚信包括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为保户提供适当保险、认真履行合同承诺、遵守法律和保险职业道德、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险业是高风险行业,保险经营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经营内部的失控,加强对经理人行为监督是保险行业的本质要求。在保险经营管理中,职权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的基础上的,而组织结构是根据公司章程和组织的实际情况设定的,职权设计与控制必须与建立和健全组织结构同步。要有效地授权,必须同时解决控制问题,以科学的制衡机制作为诚信保证,从劝喻型诚信转为以制度化诚信为主体的劝喻型诚信与制度化诚信相结合的诚信文化。  相似文献   
4.
寿险经营是建立在对细分市场的充分认识和把握基础上的,细分市场特点是寿险经营的立足点。分红保险是在保障基础上适当理财,理财恰好是中产阶级的软肋。对于大多以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无论在精力、时间还是理财知识、讯息都十分有限的中产阶级来说,借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保值就成了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偶见 《上海保险》2004,(2):44-45,42
刘祥斌、李良槐二位先生于《上海保险》2003年第9期撰文《寿险保单质权设立研究》(下称《刘李文》)对寿险保单质押制度予以探讨,笔者阅后深得启发,然觉文中几处概念理解有误,致其结论有失偏颇。 一、人身保险的储蓄性 《刘李文》提出: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主要以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集中起来,构成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而最终由保险人以保险金的形式返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 财产保险、短期意外险也可作  相似文献   
6.
偶见 《上海保险》2004,(11):57-60
《上海保险》2004年第五期刊郭铁志、陈仕学先生所撰《从平衡性谈保险受益权丧失制度的立法完善》(下称《从文》),对完善保  相似文献   
7.
根据《保险法》第39条第2款所规定的用人单位(雇主)为法定非受益人,系源于契约自由原则、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及统计学考量;单纯的限定受益人资格不足以有效防范发生道德危险,保险利益制度、未成年人保额限制制度、被保险人同意制度、自杀条款共同构成人身保险道德危险防范体系.  相似文献   
8.
偶见 《金融纵横》2010,(4):69-71
陈福录先生于《金融纵横)2010年第2期撰文《新保险法主要内容与保险公司应对之策》(下称《陈文》),对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作了诠释,笔者阅后认为《陈文》若干内容存在对保险法律制度的严重误读,应对之策存在逻辑矛盾。  相似文献   
9.
偶见 《上海保险》2009,(12):22-25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在保险合同成立或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2年)后,保险合同就不再具有争议性,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误告、漏告等理由拒绝赔付或解除合同的条款。《保险法》(2009年版)引入不可抗辩条款,使得保险人不能再以相对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由随意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