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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金流量表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经营性现金流量,但如何分析其收益质量,越来越成为财务分析师关注的焦点。笔者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研究,建立了经营性投入与产出模型,并借助其分析经营性现金流量收益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众所周知,根据现金流量表间接编制方法,可以得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非经营性损失(-收益)-营运资本增加额。该公式可转换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营运资本增加额=净利润+折旧摊销+非经营性损益(-收益)。公式中的营运资本增加额,表示在一个会计期间还未变现的资产,与经营现金…  相似文献   
2.
吴富中 《财会通讯》2005,(10):86-86
比率分析是指利用报表中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项目之间的比率关系,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的分析。它通过具体数值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进行局部或整体分析与评价。运用财务比率进行分析的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投资者、政府、债权人等为主体的外部使  相似文献   
3.
吴富中 《新智慧》2005,(12):64-64
随着企业的蓬勃发展,面向全国的营销网络越来越庞大,企业纷纷在异地建立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开展商务活动。形成了“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的经营模式。总分支机构在缴纳增值税时,一般有以下三种纳税模式。  相似文献   
4.
随着企业的蓬勃发展,面向全国的营销网络越来越庞大,企业纷纷在异地建立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开展商务活动,形成了“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的经营模式。总分支机构在缴纳增值税时,一般有以下三种纳税模式。第一种模式:总机构将货物移送至异地分支机构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账务上仅作移库处理。异地分支机构收到总机构货物后入库,登录库存明细账,会计人员不作其他任何总账处理。为了经营上的方便,异地分支机构未进行税务登记,每月从总机构领取空白发票,向客户发货的同时直接以总机构的名义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收取货款,月末将发票和货款邮汇给总机构,由总机构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在上述业务处理中,总机构违背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即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总机构应当在移送货物时缴纳增值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规定,受货机构只要发生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收取货款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因此,上述异地分支机构的做法也是违法的。第二种模式:总机...  相似文献   
5.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配比原则,在确定这些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必须将资产本身的成本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摊销(或是税法规定允许进行转销);如果摊销(转销)方法的不同,其结果也会不同,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和企业税负.笔者以材料、固定资产、应收账款三项重要资产所涉及到的摊销(转销)技术选择与税收筹划进行解析如下:  相似文献   
6.
代销通常有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而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两种代销方式经常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笔者就两者之间的纳税影响进行案例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7.
在江浙一带,随着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如厨具业、服装业、办公文具业等,面向全国的营销网络越来越庞大,纷纷在异地建立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进行商务活动,形成“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的经营模式。但是,不少企业在处理总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上,没有深刻领会国家有税务法规精神,不能有效进行纳税筹划,甚至出现错误的纳税方式。笔者通过实践归类总结,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三类纳税模式进行比较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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