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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准确把握农村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一文中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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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保障性住房是中国式的术语,其称谓的产生有特定的学科背景和国别的习惯,与其相对应的称谓有新加坡的“公共租房”、日本的“公营住房”和“公用住房”、英国的“市(郡)议会住房”和“合作住房”、美国和瑞典的“公共住房”等。从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的居住权和生存条件来看,这类住房有利于促进居住公平、缩小居住条件差距并维护社会稳定,因而社会学理论称其为保障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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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当今世界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了遗产税制度,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予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于悬殊,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平,同时增加政府和公共事业的财力,也有利于培养社会勤劳致富的意识和品质,激发富人后代自强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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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不少媒体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国土部拟新规打击囤地”上,强调土地闲置2年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所谓新政。其实,这条规定一点也不新。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早有相关规定,现在重弹老调,只能说明闲置土地处置至今依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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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版“国五条”细则仅132字,贵阳版100余字,长沙版甚至不足60字……被网友纷纷吐槽“相当于一条微博”。房价调控的纠结,从“微博”式的细则,就可见一斑。看来,房价调控必须要有新思维、新路径,不能再依赖“中央宏观措施+地方实施细则”的老路了,因为它充满了“空子”和责任划分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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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素来力挺房价的华远总裁任志强向台下数百位开发商发出呼吁,他说:“政府有时候希望做事,你就得配合。你干嘛非得让政府把‘核武器’都用出来?”不知道此话是调侃,还是真话?是言不由衷,还是言为心声?但不管怎么说,这位在许多场合总是对调控政策唱反调的“强势人物”,在新一轮楼市调控的敏感时期,能够劝说开发商审时度势,顺应市场降价,还是令人赞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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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采访某房地产业学者,该学者称“房子盖得越多越涨价”。他解释说:“市场经济下价格变动的基本规律是供给增加,价格就下降。衣服、汽车、钢材等,莫不如此,但房子的价格不一样。假定,北京的二环路以内按每平方米2000元建安成本建房,按2000元单价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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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的李女士回忆起被政府强逼拆迁过程时,忍不住抹眼泪,“我有个女儿在北海市内教书,如果我不签,教育局就说把我女儿调到山区去教书”。当地政府在一份通知中称,“要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限期完成银滩改造被拆迁户120多户协议签订-作”(《中国青年报》10月1日)。在触目惊心五个“非常”下,什么样的违法手段不会出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