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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主至上”到“业主中心”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行业非常推崇“业主至上”理念,把业主尊称为“主人”、“上帝”、“衣食父母”,物业管理企业常常自谦为“仆人”、“保姆”、“管家”。然而,从近年我国物业管理实践来看,“业主至上”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不少困惑和烦恼,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业界人士开始反思和讨论“业主至上”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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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新业主》杂志于2006年第4期刊登了秦小南先生《论物业管理阶段的划分》一文(以下简称“秦文”),现笔者就该文的一些观点与大家共同探讨。房地产企业工作阶段划分1.“秦文”将房地产开发分为三个阶段,其所言开发环节,实际已包含了建设内容,文中说“土地的使用权逐步形成产品”,笔者认为该提法欠妥。众所周知,土地为国家所有,是自然资源,而非任何“产品”,更非开发商开发而逐步形成的产品,开发建设环节实际是土地使用,物业逐步形成,从而获得这个新物业产权的过程,只有等竣工验收,办理法定手续后才真正形成产权物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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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之区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物业管理的深入发展,早期介入与前期管理已为业内人士深切关注,但常有混淆,笔者拟从房地产开发过程与各物业管理阶段的关系来深入探讨其概念内涵和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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