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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章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8,(1):26-27
当前出台的一系列对于房地产评估行为的规范性管理件,大都是针对官办房地产评估机构制定的,而对于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扶植、引导、实施规范性管理方面的条款,在上进件中,几乎都没有涉及。不管人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出现、发展和壮大,将是必然的,随之而来的民办机构的弊端,同样,也将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敏感问题,也是一个某些人不愿意触及的问题,然而,它却是一个躲也躲不开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应该注意培育其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一面,制约其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的一面,这就是本将要论述的关于加强对于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规范性管理必要性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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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出现了公有住房“置换”热,其本质就是公有住房使用权的交易。在这个市场交易中,如何评估公有住房使用权价格,就越来越成为急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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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行业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自己的行业体系,这个行业从开始建立时起,就明确提出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健康发展,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数以万计有志于此道之士,纷纷投入房地产估价队伍,各类房地产评估机构大量涌现,一时间“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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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一般只适用于对有纯收益房地产的估价.然而.对于那些低租金的、甚至于租金收入不足以抵偿支出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来说,应该如何去理解其纯收益呢?又该如何计算它的纯收益呢?下面我们就来作进一步的研究:关于公有住房使用权价格实质的另一种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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