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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与党章中其他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是我们把握“政治核心作用”内涵的基本依据。在改革全面深化、产权结构多元化、价值取向多极化的趋势下,如何发挥好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企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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