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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理论是现代法立法观念之权利即社会本位在企业法领域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企业承担一定程度的社会责任将是企业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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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红静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1,(9Z):233-234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形式做了拓展性规定,允许金钱之外的非货币财产满足货币评估作价和可转让性条件即可出资,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在实务中多有争议。本文重点对无形产权、用益物权、股权、债权等现物出资形式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对债权出资进行立法规制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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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红静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1,(8X):249-250
公司股东或控股股东利用制度缺陷不依法进行清算,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尤其是劳动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应进一步完善清算人的确立制度、劳动者(职工)债权实现制度、清算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实现清算中各主体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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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简称诚信,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社会道德准则。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离不开诚实信用。诚实信用不仅是作为商人应该遵循的法律要求和商业道德,也是我们的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每个公民所应该遵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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