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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江南水乡儒林镇为实证,在充分调研、掌握详实基础资料的前提下,探索江南水乡小城镇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产镇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在全面深入研究儒林镇工业化中、后期的产业和城乡发展的方向、趋势、空间的基础上,进行了产镇融合发展规划的研究,尝试为江南水乡小城镇产镇融合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区域水权的诞生反映出水资源危机背景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集权—分权"关系。基于一种"委托方—管理方—代理方"的科层关系结构,县域范围内的水权制度实践呈现出科层权力运作的特点。作为区域水权的管理方,地方政府通过水权转换将区域水资源在工业与农业间进行再分配,并将剩余农业水权的管理委托给地方水务部门代理执行。区域水权的运作不仅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造成的地方政府"过度集权"问题,也存在地方水务部门的"自己人代理"困境。区域水权制度改革应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与地方水务部门间的权责边界和产权归属,并重视农户的用水权益。  相似文献   
3.
基于产权的社会视角,本文分析了水权的社区实践及其运作机制,提出了"关系水权"概念。"关系水权"嵌入地方社会的制度背景和村民的灌溉管理实践中,是以村庄社区为中心演绎出的一种非正式的水权运作方式。"关系水权"中的"关系"包括村民个体间的合作、交换关系以及村干部对村民的庇护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产权制度安排,"关系水权"与正式水权制度是一种共生关系,是村庄共同体对制度环境的适应机制。同时,"关系水权"也是一种自主治理机制,是村民借助村干部的庇护,凭借自身所具备的社会资本重新界定水权,实现水资源社区自主治理的实践。"关系水权"的运作是一把"双刃剑",存在均衡性与非均衡性两种结果:一方面,可以帮助村民获得制度外的额外水资源,满足其自身的用水需求;另一方面,也存在由不均衡利用带来的水权纠纷及灌溉用水危机。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应凸显村庄社区和村民的主体能动性,依托农民用水户协会,将"关系水权"中的积极因素制度化,最终在"社区水权"层面实现农村灌溉水资源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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