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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均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10):25
2012年6月,某质监局对辖区内的某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库存蒸汽发生器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蒸汽发生器是通过燃料或电加热,将所盛装的水加热成水蒸汽,并对外输出水蒸汽,配备外置水位计、水箱和水泵、电路控制系统、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据该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显示,该批蒸汽发生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分别为:额定蒸发量50kg/h、额定蒸汽压力0.7MPa、额定蒸汽温度 相似文献
2.
苏均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2):55-57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蒸汽发生器在制衣厂、干洗店、饭店、豆制品厂等场所经常使用,蒸汽发生器是指利用燃料或其它能源的热能(如电能)把水加热成蒸汽的机械设备.
蒸汽发生器主要按照燃料分类,可分为电蒸汽发生器、燃油蒸汽发生器、燃气蒸汽发生器.现在,市场上主要以电加热蒸汽发生器销售为主.但是,存在这样一种现象:蒸汽发生器如果是大于或等于30升时,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监管范围,小于30升的蒸汽发生器不属于《条例》监管.因此,有许多生产蒸汽发生器的企业,故意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标注或者在设计图纸上标称小于30升的蒸汽发生器,当监管部门检查时,宣称这些产品不是特种设备.对用户宣传时,称其生产的蒸汽发生器不用质监部门监管,并以节省安装、使用费用为卖点销售,而实际上这些蒸汽发生器的容积是超过30升,属于《条例》监管的特种设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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