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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规划师一般会从保证居民的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确定地块合理容积率,然而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更多地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确定容积率,他们在进行博弈时规划师往往缺乏强有力的工具来限定容积率。为此提出人均城市公共资源占有率(简称P值)的概念——即地块内人均占有各类公共资源量与国标或地方标准规定人均值的比值——作为综合反映居民公共利益的指标。在研究了P值和容积率的数学关系之后,建立了一套基于P值确定容积率的方法。该方法明晰了定容、调容过程中居民公共利益的变化,使得规划师在与政府和开发商博弈过程中有了清晰合理的依据和强有力手段,也更容易得到居民的支持。最后以连州市老城区规划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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