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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申请路径的最佳选择:先分而后合——从几个案例看商标申请技巧》一文中,笔者建议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组合商标时,最好先分开申请该组合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如各单一申请均能注册,再以组合形式申请整体注册。采取这种分步申请的方式,表面上看好象花费更多,耗时更长,但事实说明并非如此。现实中也有许多商标代理人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该申请技巧的重要性,在接受委托时积极为当事人提出分开申请的建议。2001、2002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连续大幅增长,恐怕与此也有一定关系。这样一来,商标代理人在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自身的经济效益也有了较大提高。所以,对商标代理人和申请人而言,采取“先分而后合”的申请技巧,无疑是双赢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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