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篇
  免费   0篇
计划管理   10篇
贸易经济   1篇
  2021年   1篇
  2013年   2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证据分类,行政处罚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述证据的来源和取得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尤其对技术鉴定材料规定的最为严格,既规定了详细的形成过程,又规定了明确的书面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JJF1058—1998《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即销售面积)为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建设部建房[1995]517号文件也曾明确指出:商品房建筑面积由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由于受以上技术规范和文件的影响,在测量商品屋建筑面积时,经常存在“共有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  相似文献   
3.
为了更有效地行使计量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都设立计量检定机构和稽查机构,它们均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计量检定机构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政职权,超越权限,从事计量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了明确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职权,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谈谈计量检定机构同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机构(下称稽查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区别。  一、行政职权范围不同  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职权范围被严格限制在计量法律法规授权的强…  相似文献   
4.
案情介绍 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徐某销售某牌牙膏,根据外包装认定为是假冒产品,徐某就此也未反驳。只是希望能从轻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认为徐某销售假冒商品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处罚依据充分,决定现场处罚,遂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条文和徐某请求,作出从轻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和剩余牙膏;(2)罚款200元。徐某对此处罚未表示疑异,第二天去银行交了罚款。  相似文献   
5.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JJF1058-1998《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即销售面积)为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建设部建房[1995]517号文件也曾明确指出:商品房建筑面积由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  相似文献   
6.
2020年,笔者接受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了该消保委提起的9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批案件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案。不良商家用低价吸引消费者,冒充高档酒,通过商场、超市、饭店等渠道销售,消费者购买后,用于举办婚宴、庆生宴以及个人消费,受害的消费者众多且身份难以确定,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7.
2012年5月,安徽省合肥市某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接消费者举报,称合肥市某家具公司正在销售的国内某著名品牌衣柜是假冒的.该行政机关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并委托安徽省某质量检验机构对该套家具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同时还委托该品牌家具生产企业深圳市某公司对该套家具的真伪进行鉴定.不久,质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该套家具产品质量合格,同时深圳公司出具书面鉴定报告,证明该套家具不是该公司生产的,属于假冒产品.  相似文献   
8.
对“共有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DF1058-1”8周萄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即销售面积)为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建设部建房卜995sl7[J文件也曾明确指出:商品房建筑面积由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_由于受u上技术规范和丈件的影响.在测量商品房建筑面积时,经常伴在“共有建筑面积”和‘上用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系数”和“公用建筑面积系数”混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公正测量商品房建筑面积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相似文献   
9.
安徽省合肥市某公司(下称合肥公司)同湖北省武汉市某公司(下称武汉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约定由合肥公司经销武汉公司所生产的润滑油、不冻液等系列产品,同时还约定在产品运达合肥后.由合肥公司送到当地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合格。货物所有权转移,合肥公司才一次性全额付款,如质量不合格,合肥公司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回。  相似文献   
10.
[处罚] 该局查明2003年10月该加油站一次性从某石油公司购买了0号柴油12吨和-10号柴油10吨,货值金额为94400元(有一张石油公司的销售发票证明),同时还查明由于2003年10月期间柴油很紧张,当时该加油站只提了6吨0号柴油和5吨-10号柴油,剩余的柴油于2003年12月提回(有两张石油公司的出货单证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