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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贷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各类诉讼风险事件亦层出不穷。从购房人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到正式抵押登记的漫长过程中,因房地产开发商或购房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实现正式登记,预抵押权利人是否可以获得优先受偿,司法实践中对于该问题存在争议,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因此常常可见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本文以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风险防范为视角,论述这一制度概念与效力,分析当前预告登记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同时以我国现阶段与该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近几年一些典型的司法案例和笔者的工作实践,尤其是以国有银行为诉讼主体的相关案例,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出作为一般预告登记权利人的银行自身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并表述对未来可以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和期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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