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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刑法对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未作出明文规定,刑法第23条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就成为理论界解释犯罪既遂在逻辑上的法律依据。由于对"未得逞"存在不同理解,因此围绕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就产生了诸多主张。通过对现有犯罪既遂标准的分析论证,得出应当以体现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律师本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职业,但作为帮助维护他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却屡遭侵害,使律师执业面临很大的风险。本文结合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着重从律师执业风险的类型、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等方面对律师执业风险进行初步研究和探讨,以期找到避免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对策,从而为律师执业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实现司法程序及法律实体的公正。  相似文献   
3.
朱慧灵 《经济研究导刊》2013,(12):272-273,294
提升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教学督导作为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肩负着重要责任。然而由于高职院校教学督导体系的构建起步较晚,致使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在督导理念、队伍建设、督导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学督导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顺利实现教学效果提高的目标,必须转变督导观念、优化人员组成结构、改变督导内容和方式,真正构建起与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职能相匹配的教学督导模式。  相似文献   
4.
朱慧灵 《经济师》2008,36(4):74-75
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的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有三种,其中“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完全可被“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所包含,没有单列的必要,出于对婴幼儿的特别保护,可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作为绑架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了与其他条文更好的衔接,绑架罪的主体年龄应降为年满是十四周岁;为了更好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绑架罪的量刑情节也应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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