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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杨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1,(3)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违约行为并不总是一件坏事,当违约的收益大于或等于因违约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时,当事人就有违约的激励。否之,则有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赔偿作为价格高低可以影响当事人选择违约亦或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赔偿的经济目标是鼓励有效率的违约,阻止无效率的违约。通过三种方案的比较,将可得利益损失纳入违约损害赔偿之内,是唯一可以实现违约损害赔偿经济目标,满足法律的效率要求的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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