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4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 毫秒
1
1.
鉴于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属于知识产权状况未向海关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遵循法条竞合法律适用原则,海关应当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进出口侵权行为进行定性处罚,《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并不涵盖进出口侵权行为。而因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或存在工作疏忽导致发生的进出口侵权行为符合《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要件,追究该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适用《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和行政信访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实施救济的手段,在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等方面存在诸多的共同之处。但行政信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与带有明显法治色彩的行政复议制度相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异占据了关系的主流,其中二者适用范围、运行机制、法律效果以及复议与信访之间如何进行有效衔接转换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基本特征、海关公权力积极有限介入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的实践需要等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引入和解制度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海关规范和引导知识产权保护和解制度依法实施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4.
在行政复议中可以依法适用复议调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是行政复议立法的新内容。本文即以复议调解作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复议调解制度法定化五个方面的价值,接着分析了海关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构成要件,即有限性、自愿性、合法性和拘束性,其后论述了海关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开展复议调解的操作程序(启动、实施和结束),最后文章就海关复议调解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