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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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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开彩电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价之管见
李甲真
《价格月刊》
1991,(4):6-8
我国从1989年2月1日起对彩电实行专营,并加收了特别消费税和国产化发展基金,同时又略调高了基价。以47cm(18寸)彩电为例,每台增加特别消费税和发展基金900元,使每台市场实际零售价为1800元左右提高到2800元左右(价、税、发展基金三项合计)。从彩电专营后的实践看,专营政策和国家定价在当时是起过一定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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