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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章程自治的空间在不同历史阶段表现不同,呈逐渐扩大的趋势。我国缺乏私法自治文化理念的熏陶,在很长一段时间使得公司自治被忽视。修订后的《公司法》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但还有进一步扩张的必要。区别公司类型以及公司章程的记载内容,确定公司章程自治的界限,放松管制,以便公司更好地实现自治。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第34条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帐簿查阅权对象不包括会计凭证,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持不同态度。帐簿查阅权设定目的是为了股东能够了解公司真实的财务信息,考虑会计凭证的作用,以及我国实践中会计失真现象严重,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同时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有必要对于股东帐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举证责任以及行使程序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152条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其中未涉及公司的法律地位,由于诉讼的提起与进行同公司有着密切联系,有必要规定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借鉴日本公司立法中的辅助参加人制度,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进行完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以及其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效力,从而将公司在股东派生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凸显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应通过法律逐步完善政府的应对措施,形成有效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机制.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合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预防、控制和处理,减少和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损失.  相似文献   
5.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原告范围应当采“单纯股东主义”模式。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派生原告资格的持股时间要求,应当为被诉不当行为发生时,并在诉讼进行期间持续拥有公司股份,在持股数量上,应当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降低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要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派生诉讼原告股东,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保证原告股东能够代表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设置的初衷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原告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是诉讼结果却直接归属于公司,出现原告主体与诉讼结果的承担主体相分离,使得股东缺乏提起派生诉讼的动力,由于现行《公司法》没有规定激励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相关措施,我们应当借鉴相应域外法规定,明确派生诉讼为非财产案件、赋予原告胜诉费用补偿请求权建立胜诉股东直接受偿制度,从而提高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7.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企业形态中的主体,基于自身特点,其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之一即为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本文提出从企业与优秀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推行员工持股规划两个方面,培养员工对于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强调职业培训对于员工自我实现的作用,从而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8.
最低资本制度产生的动因在于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最低资本额的取消有利投资兴业,但也伴生债权人保护要求的增强。我国《公司法》在取消最低资本额之后,鼓励投资目的已初见成效,目前应当扩大债权人对于公司资产变动信息知情的范围,并通过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等措施维护权益;应明确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应强制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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