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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执行税前限额扣除,很大程度上发挥了激励企业公益捐赠的效应。但随着公益事业的发展,对企业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还需加大。本文建议:调整非货币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计税基数;在企业将货物等用于公益性捐赠时应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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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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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2013年第47号公告,以下简称47号公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即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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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费)内外资企业是否统一征收的问题.多年以来,一直倍受社会各界以及内资企业的关注和热议,这种呼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越演越烈,继续实行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将会加剧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对此,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明确了与之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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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调整变化
2009年,我国4次调整出口退税率。
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出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将摩托车、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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