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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复关讨论以来,不断有人问我:关贸总协定第17条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规定是怎么回事?他们觉得不大理解。对此,我在论数量限制的文章中,顺便作了简明回答。我认为,现在流行的汉译本中,把第17条的State Trading Enterprises译作“国营贸易企业”不够准确,极容易造成误解,尤其对我国这样公有制经济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们对“国营企业”已有明确固定的理解。第17条的内容讲的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即对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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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国家为当事方的国际司法制度中,设置上诉法庭,WTO是第一个.根据传统国际法理论,经主权国家授权设置的司法审理,一般都要求一次性终审裁定;即使此次判错,也只能另行立案作为另外一桩案件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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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上诉机关于2003年 11月10日公布了对轰动一时的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的终审裁决,维持该案专家组2003年7月的裁定。即:认为美国从2002年3月6日起对热轧、冷轧钢材与不锈钢材等10种钢铁产品采取的保障措施违背了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作为原告的欧盟、日本、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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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WTO司法机制的证据规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司法制度一样,GATT/WTO司法诉讼程序中也有两种不同的举证方式。第一种方式最常见也用得最多:由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方违犯GATT/WTO法律规则,即一般国内法都通行的“actori incumbitprobatio”(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只要所举证证明能满足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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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易后难--内地与香港建立紧密经贸关系的法律障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2001年年底香港特首董建华向中央政府提出希望内地与香港建立类似"自由贸易区"以来,我国外经贸部与香港特区经几度磋商,将名称改为"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并达成一些原则性意见.中国大陆与香港同属WTO成员方,因此,任何具有"自由贸易区"性质的协议必须置于WTO法律框架中加以考虑,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 相似文献
6.
《WTO解决争端谅解》(DSU)以反向共识(negative consensus)方式赋予DSB/专家组以审理案件的自动管辖权,解决了传统国际法中国际司法一大难题,但对专家组的管辖范围,或称职权范围却有明确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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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阻挠我国外贸出口有两大障碍,一是反倾销,二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内外都有学者和业界人士把属《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通称“TBT协定”)范围的规定称作“绿色壁垒”,意指打着“绿色(环保)”旗号作掩护,违犯WTO规则的贸易限制。应该说,这类保护主义确实存在。但另一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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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目标” 《TBT协定》第2.2条后半段条文复杂且令人费解:“为此,技术法规不得比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者(necessary)更具限制贸易作用,对照不实现会带来的风险”。这些合法目标是,inter alia(除其他外),国家安全的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动植物健康或安全,或保护环境。第2.4条也出现“合法目标”一词,这表明在TBT规则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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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协定(GATT)和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在法律框架的总体设计和结构上,非常注意协调国际共同利益和长远目标--贸易自由化和各成员国国家经济和企业的短期或暂时困难之间的关系,并设制了多个具有"保障机制"的条款."保障"是指保证GATT/WTO法律体制能顺畅安全地实际运转.这些具有"安全阀"作用的"保障机制"条款,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保护本国企业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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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来国内报刊上简介关贸总协定的一些文章和某些学术论著中,有一种相当普遍的说法:关贸总协定“已于1948年1月1日生效”。我认为,作为常识,这么说是不准确的;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说,则是错误的,因为迄今为止,关贸总协定并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