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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世界直销联盟(WFDS\)对直销的定义,“凡透过销售员或业务代表以‘面对面’方式,不在公司固定的店面或营业地点,而是在消费家里、办公场所、工厂或消费指定的地方,把消费性商品和劳务销售给顾客的行销方式称为直销。”  相似文献   
2.
台湾地区直销市场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日本非法传销公司人员成立“中华保康促进会”和“台家公司”揭开序幕。由于他们强调人员销售,号称可以短期致富,加上公司布置豪华,一开始就造成轰动,吸引了许多人参加。不过,在要求参加入须缴纳高额入会费或须购买庞大金额的产品之下,过不了多久就面临业务拓展不易的窘境——后来加入的人,在交了高额入会费或购买大量产品之后,  相似文献   
3.
直销在台湾     
多层次直销的概念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从日本引入我国台湾地区,造成一股风潮。去参加直销组织的朋友,他们在各种聚会的场合,都会不知不觉就将话题转到直销。  相似文献   
4.
直销是人类除了“以物易物”的交易之外,最早产生的商业模式之一。农夫、渔夫、猎人等,将他们所收获的产品,直接拿到附近的住户去销售。这种由生产者、制造者直接把产品卖给消费者的行为就是直销的原始形态。  相似文献   
5.
陈得发 《经贸世界》2005,(11):66-67
中央政府为了稳定直销市场的正常运作,减少执法的困难,公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有“团队计酬”的多层次直销,只允许单层次直销,同时将直销员的奖金上限订为直接销售给消费产品售价的30%,可说将直销的运作界定在非常单纯的范围:直销公司和直销员之间只有代理零售产品的关系,没有介绍费用也没有推荐奖金,在经营上没有太多灰色地带,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但是非法传销不可能因此绝迹,  相似文献   
6.
直销法律法规近日的出台。对于直销业界来说,是—个既兴奋又担心的时刻。兴奋的是有了直销的法律法规1之后,表示正规的直销可以合法地经营,不用再担心社会大众异样的眼神。  相似文献   
7.
台湾地区自设立地方性法规规范直销业之后,花了将近13年的时间才让直销的学术研究风气盛行起来,直销市场秩序也日趋稳定,业绩突飞猛进。这些经验可以供内地相关部门、学术界、直销业界参考。如果能够吸取各方经验,努力推动,相信不用几年,内地的直销学术研究风气、直销市场秩序也能得到很大提升。在这2006年的开头,谨以此和内地直销界共勉之。  相似文献   
8.
今天世界各地的直销业,大约有八成以上采用多层次直销,而目单层直销的公司很多也在考虑改用多层次直销的模式。  相似文献   
9.
内地的直销管理法规即将出台,大部分的人都很关心规定的宽严,奖金比例的上限百分比,以及首批发放的执照有几张。但是,笔认为更应该关心的是法规出台之后,直销市场的秩序是否能上轨道,直销公司和直销商是否都能奉公守法,直销会有怎样的发展前途。  相似文献   
10.
直销的多层次奖金制度白1945年美国纽崔莱公司推出以来,取代了雅芳公司的单层次奖金制度,成为行业的主流。60年来,全球直销界大部分的公司都遵循多层次奖金计酬的方式,发展出自己的套经营模式和企业化,也让直销有别于一般聘请推销员推销产品的销售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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