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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缔约失责制度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却不适用于劳动合同,从而造成我国劳动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弥补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确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劳动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调整,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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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学校的德育工作应该是融为一体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构建学校的德育体系,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仍然局限于课堂教学,无法全方位全过程融入学校的整体德育工作,不能有效发挥思政课的德育功能。因此,需要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师队伍建设和考试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与学校德育工作实现有效对接,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德育工作之间脱节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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