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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县和林镇村组建制调整后,在保证村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本镇财务管理实行“村账镇做镇管”的实际,对村组财务管理实行“六统一”。1.统一财会管理人员。由分管镇长和农业服务站站长亲自抓这项工作,并抽调2名农经干部任总会计、总出纳;各村建立新的民主理财小组,由村主任负责财务审批。2.统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办事,统一会计、出纳账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做账时间。3.统一票据。全镇统一使用由镇集体经济审计站监制的收入票据,存根作废联要收回并登记,要求配备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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