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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确定我国的粮食工作实行的是省(市)长负责制,即各级政府负责制。粮食工作省、市、县长负责制,就是省、市、县政府负责制。政府负责制最终是由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来落实的。而粮食部门是落实粮食政府负责制的最主要的职能部门之一。笔者通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兄弟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收集山西省有关情况,并到运城、晋城、吕梁、太原等市县粮食部门进行调研,加以分析和概括,形成以下初步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粮食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笔者认为,宜在2004年冬麦播种前,在放开杂粮和玉米市场的基础上放开小麦市场。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后粮食安全是值得关注的大事。  相似文献   
3.
我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的粮食工作职能部门。粮食市场化改革之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管理范围上看,由过去只管理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市场主体;从管理手段上看,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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