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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在城市化发展道路的选择上,管控人口规模最重要的手段便是配合传统户籍制度所施行的各种配套政策,如社会福利保障、粮食配给等制度。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后,通过确定了要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正式提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目标,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并全面推行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整个户籍管理改革累积经验,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作为基本落户条件,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城市规模战略的确定,必然牵动户籍制度的变革,整个户籍制度的改革也呈现出有步骤的逐渐性,从小城镇开始,到近年来大中城市对于户口管制的松动,均表现出配合城市化战略的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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