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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非破产清算指处理因破产、合并或分立原因外解散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了结其内外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的程序.清算人则指在公司解散后,接管公司财产,负责公司清算事务的人.公司非破产清算属于自行清算,由公司依法自行组织进行.一个完善的清算人制度对公司清算的公平、高效运行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清算办法>(下称<办法>)对此都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着不少的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规定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公司非清算种类规定的只能在资能抵债的情况下进行非破产清算以及行政特别清算 ,既不符合保护债权人的清算法理 ,也不符合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文章认为 ,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 ,应允许股东和债权人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排除破产程序而进入非破产清算程序 ;同时将行政权力驱除出非破产清算领域 ,对清算过程的监督由债权人会议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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