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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增值税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该税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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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已经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本文阐述了执行的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分析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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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价居高不下,国家为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新政策),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结合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分析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对新政策出台的重意义进行阐述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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