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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范围、管理模式、使用范围,重申了建立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长效机制的必要性、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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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2年1月1日起征收耕地开垦费,时近三年,由于管理办法滞后,对于耕地开垦费的会计核算尚无定论。笔者总结某区的实务处理提出拙见,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范围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权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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