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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小红到某公司锅炉车间从事水处理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至2009年8月31日。合同约定:“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指挥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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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为忽略有关细节,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文就实践中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易忽略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引起重视,从而保证劳动合同规范、有效地签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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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不管是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还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都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面对法律的"庇护",有一部分农民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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