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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在我国宪政体制下,以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为理论基础,借鉴外国检察制度的合理因素,结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制现状所确立的。它适合我国国情,顺应依法治国的要求,符合诉讼规律和世界检察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应然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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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首创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后为许多国家所效仿.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市公司全面推行独立董事制度,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23条也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至此,我国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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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交易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一书顺应了反垄断实践的需要,着力解决《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该书结合独家交易协议这一具体情况,对已有的反垄断法理论进行了反思,并有多方面的理论创新。该书是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的代表之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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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是21世纪国际经济贸易的主要商业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核心是包括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经销权、经营模式所构成的特许权的使用许可,特许人以此对被特许人进行持续的监督、控制。而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常常被滥用而引起限制竞争的效果。西方主要国家均对特许经营进行反垄断法规制,而且立法日趋严格,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应建立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用以规制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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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是我国反垄断立法所面临的一个崭新而富有意义的课题。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六种具体表现形式,对其规制首先要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其次要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明确列举特许经营中被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建立特许经营的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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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研究颇多,但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研究则明显不足,我国竞争法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也几乎是空白。虽然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具有一些积极作用,但其消极影响和对自由竞争的损害也显而易见,因此反垄断立法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制。欧美等主要国家在规制纵向限制竞争方面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制度,我国应借鉴其立法经验,在立法原则和具体制度上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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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各国公司法确立了三种不同的公司资本形成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它们内容不同,各有利弊。我国公司法实行了独具特色的实缴资本制,而外商投资企业又实行了有别于公司法的认缴资本制。我国目前实行这种资本彤成制度有其现实必然性和一定合理性。但从长远看,应在统一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上选择更具生帝力的折衷资本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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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证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绝对性和单一性,诉讼证明的客观性等特点,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并未对其具体内容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使之在实践操作中存有一些弊端。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客观性与主观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理论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针对不同程序,不同证明对象确定不同的证明标准,形成多层次的证明标准体系,并通过统一的或专门的证据立法保障其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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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彭真军(广东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教育中心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商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过度包装是指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商品过度包装是一种功能与价值过剩的商品包装,在性质上有夸大和欺诈之嫌,其表现是耗用过多材料、过大体积、高档用料、豪华装饰等包装商品,使之超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的功能要求,给消费者产生名不副实的感觉。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浪费了大量的物质和人力资源, 相似文献